榆树市大岭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审批前,对项目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榆树市大岭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榆树市大岭镇义山村
建设规模:新建生物质发电厂一座。占地约10.13x104m2,新建1台130t/h高温高压水冷振动炉排锅炉和1台30MW单级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工程建设过程和生产运行过程中,预计将会对空气环境、噪声环境、水环境等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项目建成后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工艺+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除尘工艺对锅炉烟气进行治理,处理后的烟气经80m高单筒烟囱排放(内径为2.5m);采用雨水排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分流制排水系统。本工程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化学水处理间排水、预处理站排水和冷却塔排污水,生产废水部分回用,剩余部分经工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处理合格后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拉林河;对主要噪声源如汽轮机、引风机、送风机及各类水泵等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灰渣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其他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
3、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吉林省总体规划,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经治理后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可以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项目公众认同性较好,因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民众、有关单位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公众对项目征地拆迁的意见;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等。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参与专项调查表、传真、信函、电话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实名、书面反馈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回访。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通过下面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本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榆树桑迪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工 单位地址:吉林省榆树市康桥家园3号楼三期 电话/传真:0431-81995077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单位地址:生态广场伟峰东第 电话及传真:0431-81129795 |